U2狂賺44億成最吸金明星 Lady Gaga位列第四


LadyGaga忘情表演。(資料圖)

網易娛樂12月16日報道據香港媒體報道,美國財經網站《福布斯》公布今年最賺錢歌手名單,十大位置僅有LadyGaga以女歌手身分入圍,年賺9000萬美元(約5.7億人民幣)排名第4,緊隨三甲男歌手如U2、BonJovi(邦喬維)及Elton John(艾爾頓-約翰)之下。

其它當紅女歌手如Taylor Swift(泰勒-斯威福特)、KatyPerry(凱蒂-佩裏)及Beyonce(碧昂斯)等,全年收入只有LadyGaga的一半左右,只能排名第13、14及18位。至于加拿大小天王JustinBieber(賈斯汀-比伯)則以17歲之齡排名第9,年賺5300萬美元(約3.36億人民幣)成為榜上最年輕的歌手。

能夠躋身十大賺錢歌手之列,主要收入來源只得一個,便是舉行巡回演唱會,就以榜首U2為例,今年暑假剛完成長達兩年的個唱,累積入場人次700萬,門票收入高達7億美元(約44.4億人民幣),難怪U2及主辦單位都賺翻了。

(本文來源:網易娛樂 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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